广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场规则
来源 :考试网 2017-12-04
中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考生要携带必要文具(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严禁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个人电脑、包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再次提醒考生诚信应考,对于侥幸逃过监考员验证或检查的违规考生,不得以监考员没有查出为由要求取消或减轻处罚。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5.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6.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教师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0.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
11.特别提示: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本次考试中,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构成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