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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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广东龙门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来源 :龙门县教育局 2020-11-27

  我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有关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龙门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二、领证要求

  (一)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二)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2)

  三、注意事项

  (一)领取的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 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 份。

  (二)领取人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1.领取人须向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绿码,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

  2.领取人在现场须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间隔,并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消毒防范等工作。

  3.领取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防疫防控措施的,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领取人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入出,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龙门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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