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广东龙门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来源 :龙门县教育局 2020-11-27
中我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有关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龙门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二、领证要求
(一)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二)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2)
三、注意事项
(一)领取的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 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 份。
(二)领取人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1.领取人须向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绿码,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
2.领取人在现场须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间隔,并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消毒防范等工作。
3.领取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防疫防控措施的,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领取人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入出,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龙门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