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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通告

来源 :东莞市教育局 2019-04-12

  东莞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

  为落实《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的要求,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东莞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18〕219号文件中关于“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表述,“人事(劳动)关系在东莞”是指考生的人事档案挂靠在市内人才机构,或在东莞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东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19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广东省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含港澳台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在2019年4月19日至22日(周六日正常受理)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东莞开放大学招生服务厅(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地点及时间详见附件1。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东莞市户籍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复印件及户主页复印件)

  2.人事(劳动)关系在东莞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和近6个月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相关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3.居住地在东莞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4.在东莞市内高校就读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5.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港澳台人员在报考地审核。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26日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4月26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17日。

  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至19日。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6月11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七)在东莞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东莞慧教育)的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69-23126189。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

  附件:1. 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东莞考区现场审核详细地址及时间安排

  附件:2.学籍证明(样例)

  附件:3.面试考生守则

  附件:4.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东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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