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市第二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来源 :考试网 2018-03-19
中韶关市第二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按照省文件要求,我市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向本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第二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
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请于6月20日至6月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
二、受理认定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7月10—13日,上午9:00—11:50,下午14:10—16:45。(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韶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4栋301室。(17、23、35、38路公交车在芙蓉园或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咨询电话:0751-6919623。
三、体检要求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体检医院:粤北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体检办。
医院地址:风度南路(步行街)117号三楼。
体检时间:7月2--12日(8日周日休息),上午8:00时。
体检时由本人携带《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13年修订)》及身份证空腹前往医院办理有关体检手续。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8897873,1332653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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