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导航

天津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2-06-20

  天津市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

  1. 2022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什么时候开始?

  答:2022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10:00-6月30日16:30,通过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间为7月13日10:00-7月20日16:30,通过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办理网上确认。

  2. 2022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在哪里发布?

  答:2022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相关通知统一发布在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

  3. 哪些人员可以在天津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签注期限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2022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2022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含符合免试认定政策的师范生);

  (5)持有由天津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 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 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包含哪些教师资格种类?

  答: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种类共6种,分别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上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

  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仅面向我市高校在岗教师,由高校统一组织,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认定,详询所在高校。

  5. 如何咨询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

  答:请申请人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申请地咨询相应认定机构(见解答6),我市各级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解答7。

  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动态”栏目关注考试相关信息,考试相关问题可拨打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咨询电话;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信息请关注天津语言文字网(http://www.tjyywz.com)“信息公告”栏目。

  6. 在天津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该如何选择?

  答:(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注机关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受理并认定;

  (3)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在受理并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之外,还负责滨海新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受理和认定。

  7.怎么联系各级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

认定权限

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日常办公地址

备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本市域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022-23540149
022-23540113

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4楼)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发布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本区域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66896323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tj.tjbh.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7126256

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和平政务网(http://www.tjhp.gov.cn)发布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4127378

河东区津塘路十四经路5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天津河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8261420

河西区广东路211号B309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hxjyj/index.html)发布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7459983

南开区广开四马路与广开南街交口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开区教育局页面发布,网址: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6288256

河北区中山路205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86513022

红桥区植物园东里育苗路2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红桥政务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网址:http://www.tjhq.gov.cn/zwgk/zfxxgkqjjg/qjyj/fdzdgknr18/zdmsxx18/jy18/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84833186

东丽区跃进路51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天津东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7392509

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西青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88510602

津南区津沽路77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津南教育动态”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6834510

北辰教育中心A座2101室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天津北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60911957

武清区杨村街富民道与泉旺路交口东100米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武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9262910

022-29262970

宝坻区广川路16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宝坻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9141099

蓟州区兴华大街4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蓟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8942848

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tjjh.gov.cn/jhqzf/zjjh/bmfw/jy/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69599081

宁河区教师发展中心
(宁河区芦台街震新路45号,原芦台四中办公楼)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宁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8. 是否需要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答:申请人应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内地申请人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政府部门核查。港澳台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请联系咨询电话:022-23540149、23540113。

  9. 各类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结业证符合学历要求吗?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以上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因此“结业证”“肄业证”都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10.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需何时取得?

  答:2022年天津市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天津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并补充提交,如不能按期取得,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

  在读研究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使用本科学历证书进行申请。

  11. 国(境)外学历可申请教师资格吗?

  答:持有国(境)外高等教育等学历的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后方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2. 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需达到什么水平?

  答:申请人应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如何界定?

  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如果标注了有效期则按照有效期界定;没有标注有效期,视为长期有效。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14.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对于因受疫情影响,目前尚未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如已取得合格学历或今年应届毕业,且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可先行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如申请人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可以参加网上确认;如到期仍未能取得,则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尚未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先行参加网上报名的,不参加7月13日至7月20日的网上确认,具体网上确认时间另行安排,请关注天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http://www.tjgspx.cn)的通知。

  15. 未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先行参加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如何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如申请人近期未在天津,请尽快在当地就近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向当地测试机构了解证书发放时间。同时,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将结合我市疫情形势及防控有关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尽快为在津的申请人安排专场测试。若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或参加测试,将视具体情况发布调整公告,请关注天津语言文字网(http://www.tjyywz.com)“信息公告”栏目中的相关通知。

  16.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申请人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能申请认定。但是对于已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考试的人员,国家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对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中“受疫情影响”一栏显示为“是”的,适用中小学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参加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用人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查询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17.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单科成绩过期了,还能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单科成绩有效期(两年)仅用于判断是否能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与是否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关。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各单科成绩有效期内参加面试并且面试合格,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在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即使您的某一个或全部单科成绩都已经过了有效期,但只要您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您就可以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合格证明右上角标注了有效期,请自行确认。

  18. 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答: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种教师资格,但是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例如,今年无论几月份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也只能从明年1月份之后,再申请另一种教师资格。

  19. 错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或网上确认时间还可以补办吗?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办理系统将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关闭。如果您错过网上报名或网上确认的时间,请关注我市下一年度的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jy.tj.gov.cn/ZWGK_52172/zcjd_1/202206/t20220617_5908511.html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