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05-09
中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5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问、有仁爱之心。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执行。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1.“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就读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现场确认机构为就读学校。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师范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前,申请人可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原件.当场核查,不提交复印件。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登记照1张。照片为正规证件登记照,应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照片为相同底版。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签字、扫描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需将纸质件提交到就读高校。
4.其他材料:认定申报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证书办理
各师范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认定机构办理证书,办理证书时,各师范院校应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提交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登记照。
2.盖章的现场确认统计表。
3.系统无法核验的申请人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核验部门公章,审核人签字)。
4.各高校打印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5.申请人体检表(不要检查明细)。照片需要加盖骑缝章。
(四)证书发放及材料规定
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装入毕业生的个人档案中,并于6月28日之前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2019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存档情况记录表》(表格从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各高校应及时汇总未能如期毕业学生信息,并需于2019年6月28日17:00前上报相应认定机构。
四、认定时间
按照《2019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执行。
联系方式: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电话:62658186
附件:2019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附件
2019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内容 |
时间 |
备注 |
网上申报 |
5月15日9:00至 5月24日17:00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注册、报名 |
现场确认 |
5月20日至5月28日 |
相应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机构 |
体检 |
5月29日前完成 |
须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
认定结论公布 |
5月31日 |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 |
证书办理 |
6月4日至6月14日 |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证书发放 |
6月17日开始 |
申请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 在就读学校领取 |
错误信息更正 |
6月25日前 |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材料归档和数据上报 |
6月28日前 |
各师范院校提交存档记录单, 上报未按时毕业人员名单、删除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