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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唐山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来源 :唐山市教育局 2019-09-11

  唐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人员定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

  根据河北省语委《关于面向社会人员定期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冀语[2010]6号)精神,要求各设区市语委,每年组织四次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抓好我市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持有本市户籍或身份证信息非在校人员。

  二、报名

  (一)时间:每年的3、6、9、12月的10-15日

  (二)方式:考生本人登陆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b.cltt.org/baoming),进行在线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信息“所在单位”一栏不需写详细的工作单位名称,只填写考生户籍所在地的“XXX(县市区)社会考生” (例如:路北区社会考生) 即可,否则无法确定缴费地点。相关信息的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尤其是身份证号信息)。

  2.电子照片上传成功后才能按“确定”。合格的电子照片要求:像素为390*567(宽*高),jpg或jpeg格式,1M以下,蓝底。

  三、缴费

  (一)缴费标准:自愿参加测试的社会人员,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费[2004]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50元/次/人执行。

  (二)缴费地点:户籍或身份证信息所在地的县(市)区语委办。

  (三)缴费时间:报名当月的17-18日(遇非工作日时间顺延)。

  四、测试

  (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报名当月的最后一个公休日进行,实际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内容: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的要求,分为四项内容:第一项:读100个单音节字词;第二项:读多音节词语;第三项:朗读一篇短文;第四项:命题说话。

  (三)方式:采用国家语委推行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依托租用的计算机房,进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

  五、证书发放

  季度测试完成后的大约2个月之后,即每年的5、8、11、及下一年2月的17-18日(遇非工作日时间顺延),由本人持准考证或身份证到各县(市)区语委办领取。

  附件: 各(县)市区语委办便民联系方式 (可在唐山市教育局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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