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专题
来源 :考试网 2018-11-14
中2018下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专题
✿ 面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北京市,并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2年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 报考条件
(一)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认定体检要求);
(四)申请人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其一在京;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京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 报名时间
2018下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时间预计2018年12月11日
✿ 场审核材料
所需提交材料:
A.户籍在北京市的非在校生考生
ⅰ.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户籍证明原件);
ⅱ.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ⅳ.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B.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市的考生
ⅰ.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ⅱ.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原件,其中:
考生的工作单位有组织人事部门且具备人事存档权限的,其证明由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如果是本市公办中小学的在编在岗人员,其证明可由考生所在中小学出具,证明格式见“附件2”;
考生的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存档权限的,其证明由存放考生人事档案的本市存档机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证明格式依该存档机构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考生人事档案存放于该机构;
曾就读于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现已毕业,但其学籍(人事)档案暂存在原就读高校的,其证明由存放考生学籍(人事)档案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下属的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证明格式依该学生就业指导部门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考生学籍(人事)档案存放于该高校;
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ⅳ.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C.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ⅰ.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ⅱ.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见“附件3”,或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上查询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就读于民办普通高校或独立学院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ⅲ.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D.户籍在京的外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除提供“C”项材料外,还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户籍证明原件)。
(3)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①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现场确认的材料准备工作,避免因不能及时提供现场确认材料导致错过面试机会;
②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社保卡或驾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民办普通高校或独立学院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上查询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④持有党校学历和军队院校学历(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的考生还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联系电话:010-61139123)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必要时,应审核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补充说明材料;
⑦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 面试内容及科目
❤ (一)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 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 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 (二)面试学科:幼儿园面试不分学科;小学面试分10个学科:语文、 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初中共18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 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共17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 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和初中、高中(含中职文 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为新增学科。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 查;其他学科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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