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学历证书
来源 :考试网 2016-08-03
中2016年秋季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学历证书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类申请资格学历要求)
2.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仅适用于春季认定)
3.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军队院校学历要有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定证明,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联系电话:010-61139123。
4.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 的学历鉴定认证书。
5.有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需在“学信网” 上进行学历验证,并出具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四)体检证明原件和原件的封面、个人信息页及结论页的复印件(查看体检标准和指定医院)
(五)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看普通话水平要求)
(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必要时,应认定单位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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