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4月30日止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4-23
中根据2020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通知,2020年天津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自2020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具体详情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报名
考生统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注册用户 → 用户登录 →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报名审核 → 查看审核结果 → 缴纳考试费。
2.续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注册绑定历史信息 → 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报名审核 → 查看审核结果 → 缴纳考试费。
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除个人联系方式外,所报个人基本信息、报考科目、考点等信息不可修改。
(三)证明材料
请按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完整、清晰的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背景为白色。
2.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证书;持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另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并录入编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须分别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报名预审。
1.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反馈审核意见。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预审结果。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名资格不予通过,不能选择科目、考点、缴费、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2)报名材料缺失、相互矛盾或无法辨识的;(3)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4)持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未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5)填报信息或材料不实的。
报名资格预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5月10日前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五)网上缴费。
考生应于5月15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按每科次110元人民币缴纳考试费,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本次考试。
三、免试条件与申请程序
(一)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已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的“申请免试”中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电子图片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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