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基础习题(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13
中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 )。
A.属于法律的强行性规定
B.具有使得行为生效的效力
C.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D.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
【答案】C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采取的是等级对抗主义,登记并不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
2.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七十年
B.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六十年
C.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D.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可长于七十年
【答案】B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3.下列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国有建设用地具有较为完整的权能
B.国有建设用地不可以出租
C.国有建设用地可以转让
D.国有建设用地可以抵押
【答案】B
【解析】国有建设用地具有较为完整的权能,除占有和使用外,还可具有转让、出租、抵押等权能。
4.在设立范围上,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 )设立。
A.地表、地层
B.地中、地下
C.地表、地上或者地下
D.地上、地下、地中
【答案】C
【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设立,这是物权法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土地利用提出的新要求而做出的规定,因此,在今后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有一个空间的范围限制。在设立范围上,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5.下列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权受到严格限制
B.在用途上,禁止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C.集体用地使用权的权能主要表现在占有和使用
D.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处分权
【答案】D
6.在期限限制的规定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限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______期限限制。( )
A.有;有
B.有;无
C.无;无
D.无;有
【答案】B
【解析】权能的差别性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建设用地的权能因为所有权性质的不同,而差别巨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7.下列选项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行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B.抵押合同订立后,还须在土地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登记后,抵押权才正式设立
C.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随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D.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不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出资等流转遵循登记要件主义,必须进行登记方能生效。
8.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是( )。
A.自然人
B.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C.事业单位
D.城镇人员
【答案】B
【解析】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一种土地权利。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
9.下列不属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土地用益物权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永佃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C
【解析】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中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我国法律在宋代以至民国时代对于永佃权有所规定,现行法律中无该方面的规定。
10.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不享有(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