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备考试题(6)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8-17
中2019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备考试题(6)
1、地役权人的( ),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
A:积极权利
B:消极权利
C:主权利
D:从权利
答案:B
2、1982年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 )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A:按村委会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
B: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
C:按家庭人口和当地政府规定的人均用地面积标准
D: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户用地面积标准
答案:B
3、甲为了能在自己的院子里种花草。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了建房位置及高度;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500元。2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二层楼,遮住了甲的院子的阳光,甲丙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500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丙之间虽然没有合同但也不能妨害甲的权利
答案:A
4、下列叙述有误的选项是( )。
A: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
B: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
C: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地役权消灭时,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担的义务和所受的限制不会随之消灭
答案:D
5、农民甲一家4口承包了本村6亩家庭承包地,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甲的女儿乙结婚嫁到外村,由于其夫家所在村农地紧张,致其在夫家始终未取得家庭承包地。甲所在村村委会依据自定的村规民约,抽回了乙1.5亩承包地,并作为家庭承包地补给本村村民丁经营管理。甲多次要求村委返还却遭拒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村委会侵害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B:女儿外嫁后收回承包地是村规民约,村委会并未侵权
C:甲可以请求丁返还该承包地
D:甲可以请求村委会赔偿其相应的损失
答案:B
6、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对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欲行使流转的权利,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B: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C: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D:采取转包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答案:B
7、有关土地抵押,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土地抵押权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本身
B: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C: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D: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不能脱离厂房等建筑物单独转让,因而不能单独进行抵押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