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练习题(1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29
中11.甲从超市中买来一高压锅,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致使甲脸部受伤,住院数日。甲出院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超市赔偿损失,甲的这项请求权属于()。
A.物权 B.债权 C.准物权 D.人身权
【答案】B
【解析】债权属于请求权,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实现主要看债务人能否积极地履行其义务,也就意味着债权的实现依赖于债务人的义务的履行。物权属于支配权,不需要他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行使自己的权利。本案中甲的请求需要通过超市积极地履行义务来实现,因此属于债权
12.下列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意见的主要内容的是()。
A.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 B.认定的事实
C.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依据 D.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答案】D
【解析】调查处理意见主要应该包括: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②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依据;④拟定的处理结论。
13.依物权标的不同,可以将物权分为()。
A.主物权与从物权 B.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C.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 D.自物权与他物权
【答案】B
14.下列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证据类型内容的是()。
A.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B.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C.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D.调解应当符合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强迫
【答案】D
【解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证据要进行核实,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①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②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③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④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D项是土地权属争议调解应当坚持的原则。
1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经过审查后,认为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A.6个月 B.3个月 C.15个月 D.10个月
【答案】A
【解析】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16.财产权和人身权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A.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 B.权利主体不同 C.权力行使方式不同 D.承担责任方式不同
【答案】A
【解析】财产权是指民事权利主体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人身权是指以与权利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和人身权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以财产利益为主要内容,人身权并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
17.张某与王某就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案件的承办人刘某是张某的儿媳妇,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王某有权要求刘某回避 B.张某应当回避
C.刘某应当申请回避 D.刘某是否回避,由受理此案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答案】B
【解析】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请求该承办人回避。承办人是否回避,由受理案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18.张某和李某二人对村里的某块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了纠纷,向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土地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向县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县政府据此作出处理决定,如果张某对此决定不服,他可以通过()方式寻求救济。
A.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B.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C.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解析】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9.因情况复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需要延长的,应当经()批准。
A.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B.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C.同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D.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答案】A
【解析】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20.之所以称物权是“对世权”,是因为()。
A.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B.物权的义务人是物权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人
C.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D.物权主要反映财产的归属关系
【答案】B
【解析】由于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因而物权又称为“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享有物权,任何其他人都不得非法干涉,物权的义务人是物权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人,物权又称为“对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