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精选试题(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01
中二、多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无权代理行为所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依法享有对该合同的( )。
A.追认权 B.拒绝权
C.催告权 D.撤销权
E.请求权
答案:AB
解析: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第三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列情形中,适用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租金的 D.延付货款的
E.寄存货物丢失的
答案:ABCE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另外,我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3.甲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屋以100万的价格卖给乙,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当日未交付房屋。第二天,甲又将该房以120万的价格卖给丙,并把该房交由丙占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无论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若丙是善意的,则丙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若丙是恶意的,则丙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E.若丙是善意的,则丙可依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 C
解析:丙是善意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即善意取得的三要素:1.受让人须是善意的;2.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3.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下列财产中,属于天然孳息的有( )
A.割橡胶树收获的橡胶 B.家畜产下的幼仔
C.牛乳制成的乳酪 D.股东分得的红利
E.出租房屋的租金
答案:AB
解析:孳息主要指物所生的利益。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孳息本身是一项新的财产的诞生,因此会产生新的物权关系。一般而言,物的孳息的所有权由物的原所有人享有。
5.关于相邻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相邻权是法定的权利
B.相邻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
C.相邻权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变更、丧失
D.相邻权不需要经过登记即可对抗第三人
E.相邻权人行使权利必须支付相应费用
答案:AD
解析:(1)相邻关系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当然限制或扩张,是法定的。(2)相邻关系不是独立的权利,是权利本身的限制或扩张。(3)相邻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不能单独地取得或丧失,它不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地役权可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其取得、丧失和变更有一定的原因。(4)相邻关系的成立和对抗第三人不需经过登记。(5)相邻关系中当事人行使权利时通常是无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