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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备考习题及答案(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11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备考习题及答案(2)

  1.甲为了能在自己的院子里种花草。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了建房位置及高度;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500元。2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二层楼,遮住了甲的院子的阳光,甲、丙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 )判断是正确的。

  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500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丙之间虽然没有合同但也不能妨害甲的权利

  答案:A

  2.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不包括(  )。

  A.土地所有权

  B.土地用益物权

  C.土地担保物权

  D.永佃权

  【答案】D

  【解析】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用益物权和土地担保物权。在有的国家或地区将永佃权规定为一种用益物权,但我国并未规定此种权利。

  3.1982年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 )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A:按村委会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

  B: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

  C:按家庭人口和当地政府规定的人均用地面积标准

  D: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户用地面积标准

  答案:B

  4.关于我国土地所有权中的交易禁止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

  B.土地所有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交易

  C.在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

  D.国家和农民集体以外的民事主体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人

  【答案】B

  【解析】A项属于土地所有权的权属稳定性;C项属于权能分离性;D项属于主体特定性。我国法律禁止土地所有权进行交易,国家只能通过征收的方式将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5.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B: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

  C:地役权可以是有偿取得的

  D:地役权也可以是无偿取得的

  答案:A

  6.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七十年

  B.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六十年

  C.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D.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可长于七十年

  【答案】B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7.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  )。

  A.属于法律的强行性规定

  B.具有使得行为生效的效力

  C.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D.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

  【答案】C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采取的是等级对抗主义,登记并不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

  8.农村居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 )

  A:乡政府无偿收回

  B:县级政府无偿收回

  C: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

  D: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答案:D

  9.下列不属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土地用益物权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永佃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C

  【解析】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中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我国法律在宋代以至民国时代对于永佃权有所规定,现行法律中无该方面的规定。

  10.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不享有(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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