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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备考试题(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21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备考试题(2)

  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经过审查后,认为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A.6个月  B.3个月  C.15个月  D.10个月

  【答案】A

  【解析】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2.因情况复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需要延长的,应当经()批准。

  A.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B.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C.同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D.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答案】A

  【解析】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3.下列各项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产生原因的是()。

  A.行政建制变化  B.过去的土地开发、征地退耕、兴办或停办企事业、有组织移民

  C.过去无偿占用或“一平二调”  D.土地分配不公平

  【答案】D

  【解析】引起土地权属争议的主要原因有:①历史上行政建制变化遗留的权属未定、权属不清;②因过去的土地开发、征地退耕、兴办或停办企事业、有组织移民形成的权属不清;③因过去无偿占用或“一平二调”造成的权属争议;④地界不明。

  4.在国有土地因重复征用或重复划拨引起的土地争议中,应本着()的原则,按土地利用现状确定权利归属。

  A.国家集体优先  B.个人优先  C.后者优先  D.前者优先

  【答案】C

  【解析】在涉及历史原因的集体土地争议中,如历史事实不清、相关证据或政策依据不明,应以土地实际占有的现状为根据确定土地的权属关系。在国有土地因重复征用或重复划拨引起的土地争议中,也应本着“后者优先”的原则,按土地利用现状确定权利归属。

  5.关于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

  B.可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C.因土地侵权纠纷而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D.侵犯国有土地所有权,无人使用的国有空地、荒地使用权按土地侵权纠纷处理

  【答案】D

  【解析】侵犯国有土地所有权,无人使用的国有空地、荒地使用权不按土地侵权纠纷处理。因为无具体利益主体行使救济权,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用行政手段查处,而不用民事方法。

  6.()是土地权属争议中当事人自行解决争议的最基本的方式。

  A.协商  B.政府处理  C.诉讼  D.仲裁

  【答案】A

  7.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个工作Et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

  A.3  B.5  C.7  D.10

  【答案】B

  【解析】《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

  8.下列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意见的主要内容的是()。

  A.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  B.认定的事实

  C.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依据  D.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答案】D

  【解析】调查处理意见主要应该包括: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②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依据;④拟定的处理结论。

  9下列关于土地权属争议受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B.申请人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

  C.申请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视为撤回申请,案件撤销,程序终止

  D.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解析】被申请人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10.下列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证据类型内容的是()。

  A.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B.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C.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D.调解应当符合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强迫

  【答案】D

  【解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证据要进行核实,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①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②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③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④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D项是土地权属争议调解应当坚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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