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理论与方法》习题及答案(6)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03
中11.土地侵权纠纷主要包括( )内容。
A.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B.土地侵权纠纷的类型
C.土地侵权纠纷的基本情况
D.确定土地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
E.土地使用权争议
【答案】ABD
【解析】土地侵权纠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土地侵权纠纷的类型、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土地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确定土地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
12.在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如果发生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形,则( )。
A.当事人有约定的,债权人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B.没有约定时,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C.没有约定时,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E.没有约定时,债权人只能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而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BC
【解析】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3.以下关于土地侵权纠纷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土地侵权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行政调处或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B.因土地侵权纠纷起诉法院的,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C.侵犯国有土地所有权、无人使用的国有空地、荒地使用权的,应当按土地侵权纠纷处理
D.土地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其行为构成犯罪的,还承担刑事责任
E.确定土地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是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ABDE
【解析】侵犯国有土地所有权,无人使用的国有空地、荒地使用权不按土地侵权纠纷处理。因为无具体利益主体行使救济权,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用行政手段查处,而不用民事方法。
14.担保权人到期不能够实现债权的,有权采取( )救济方式。
A.对担保物进行折价
B.拍卖担保物
C.变卖担保物
D.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担保物
E.直接将担保物归为己有
【答案】ABCD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直接将担保物归为己有”属于流押条款,法律上禁止该条款的出现。
15.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包括( )。
A.国有土地所有者与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
B.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
C.国有土地使用者之间及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D.国有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E.国有土地所有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答案】ABCE
【解析】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争议,因为集体土地使用者享用土地使用权的物权化程度不高,所以这类争议一般由集体土地所有者出面解决。
16.针对抵押人非法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抵押权人享有( )权利进行救济。
A.限制权
B.追及权
C.对抵押物不法妨害的排除权
D.处分权
E.转让权
【答案】ABC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与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由此可知,抵押权人对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有限制权、追及权、对抵押物不法妨害的排除权。
17.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
A.主债权消灭
B.担保物权的实现
C.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D.债务人死亡的
E.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答案】ABCE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债务人死亡并不能引起担保物权的消灭。
18.从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的公布实施,我国土地权利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表现为( )。
A.城市土地收归国有
B.农村土地由私有转为集体所有
C.由“一大二公”转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D.农村群众房屋归集体所有
E.乡镇企业和农村建房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严重
【答案】BC
19.下列关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的处分限制,说法正确的有( )。
A.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将其权利转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
B.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将其权利再次抵押的,应当告知对方当事人该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C.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处分
D.抵押权人将其权利再次抵押的,所担保的债权额可以超过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余额
E.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将其权利再次抵押的,如果未通知抵押权人的,处分行为无效
【答案】ABCE
【解析】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人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作价出资或者人股、再次抵押。但是,抵押人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且告知对方当事人,否则处分行为无效。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
20.关于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应当坚持的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土地不动产具有基础性的特点,发生权属争议时,在解决过程中要遵循一般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所贯彻的原则
B.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
C.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
D.诉讼解决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原则
E.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行政处理或者诉讼
【答案】ABCD
【解析】土地权属争议解决的过程中既要遵循一般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所贯彻的原则,又要体现土地案件自身的特点。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应先采用行政处理的方式,只有对行政处理不服,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