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理论与方法》习题及答案(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23
中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理论与方法》习题及答案(1)
1.和一般土地抵押相比,最高额抵押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
A.简洁性 B.可预见性 C.未来担保性 D.担保债权连续性
【答案】A
【解析】最高额土地抵押与一般土地抵押相比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例如,甲向乙连续多次借款,如果采用一般土地抵押的办法,那么每次借款都要设定一个土地抵押担保,签订一次土地抵押合同,进行一次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十分繁琐,而在借款之前设定一个最高额土地抵押,无论将来债权发生几次,只要签订一个土地抵押合同,作一次土地抵押登记就可以了,这样做既省时、省力、省钱,还可以加速资金的融通,促进经济发展。
2.主债权转让时,关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的转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随之转让 B.最高额土地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确定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一并转让
C.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一般不得转让
D.当事人约定在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土地抵押权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的,最高额土地抵押权一并转让
【答案】A
【解析】关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是否随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的问题,应当区别对待:①最高额土地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确定后,主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土地抵押权一并转让;②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土地抵押权并不随之转让,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3.甲与乙约定,在甲的土地上设立了最高额抵押权,但是二人对于债权的确定期间没有约定。根据规定,乙可以在()期问请求确定债权。
A.自最高额土地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一年后 B.自最高额土地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
c.自抵押权行使期间届满之日起满一年后 D.自抵押权行使期间届满之日起满两年后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4.下列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居住用地70年 B.工业用地50年 C.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D.商业、旅游、娱乐用地50年
【答案】D
【解析】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权期限为40年,而非50年。
5.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4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8年将该宗房产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房屋以福利价卖给自己的员工居住。职工丙于2009年1月1日住进新房,此时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
A.40年 B.70年 C.35年6个月 D.36年
【答案】C
【解析】已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在剩下的使用期限内转让,应减去已经过去的时间。
6.关于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般性情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收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B.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及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土地的,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C.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
D.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
【答案】D
【解析】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者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7.《物权法》规定,在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土地抵押权人或者土地抵押人自最高额土地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这里的两年是()。
A.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取得时效 D.可变期间
【答案】B
【解析】物权法规定的“二年”是一个固定期间(即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问题,其起算点是最高额土地抵押权设立之日。
8.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
A.从属性 B.不可分割性 C.社会性 D.无偿性、福利性
【答案】D
【解析】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和福利性,只能由本集体组织成员获得,是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建房保障。
9.1982年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A.按村委会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 B.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
C.按家庭人口和当地政府规定的人均用地面积标准 D.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户用地面积标准
【答案】B
【解析】参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10.随着资源稀缺矛盾的日益突出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利用土地的空间范围不断拓展,一些国家在传统地役权的基础上,还创设和发展了()。
A.地役权 B.抵押权 C.空间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C
【解析】随着资源稀缺矛盾的日益突出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利用土地的方式日渐丰富,空间范围也不断拓展,如建设高架铁路、公路、地下商场、停车场、埋设地下管线等,同一块土地上不同土地权利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社会对依法设定、确认和登记相应土地权利的要求愈加迫切。基于此,一些国家在传统地役权的基础上,还创设和发展了空间权,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的权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