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

导航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精讲试题(6)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29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精讲试题(6)

  1.某村村民周某和林某为了土地耕作的方便,于2008年6月双方互换了5亩耕地,并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在发包方处进行了备案。2009年11月,周某认为林某的土地没有自己原来的土地肥沃,于是要求解除合同,换回土地。则()。

  A.村民的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B.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C.双方达成的协议有效,不应换回  D.林某应当换回,但周某应当赔偿因此给林某造成的损失

  【答案】C

  【解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对土地进行互换,况且双方已经在发包方处备案,合同合法有效。周某在合同期限内不能请求换回土地。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必须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必须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甲因全家外出打工,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包”给乙种。该村水力资源甚为丰富,使得私人企业家丙想到该村投资兴建水库,因修建水库而需要建一条公路以运送材料,于是丙委托村里的几个干部“征收”一部分土地,甲的A块土地就在被“征收”的范围之内。在向乙仅支付了很低的补偿费后,甲的土地的一部分就被用于修建公路了,但还有一一部分没用上,村长的弟弟丁就在上边种上了蔬菜。甲回家过年时,发现自己的A块土地已经被征收了,没用作道路的部分也被丁占了。此外,甲包给乙种的B块土地,被因修公路而堆砌的泥土填没,也没法耕种了。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与乙之间形成转包关系,土地征收的补偿费应该归乙所有  B.村委会对A块土地的征收是合法的

  C.丁有权在A块土地上种植蔬菜  D.甲可以就B块土地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需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本案并未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因此甲乙之间不是转包关系,甲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便构成征收,补偿费也应当归甲。《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本题中修建公路是为了私人企业家“修建水库”“运送材料”,不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村长的征收行为是非法的。丁对A地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权在上面种植蔬菜。

  4.下列有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  B.转包期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期限

  C.转包期可以由转包合同自由确定  D.转包不同于转让,转包后承包人仍旧是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

  【答案】C

  【解析】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指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以后,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但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因为承包人只能在承包期内转包,所以转包的期限要受到承包期限的限制。另外,转包不同于转让,转让意味着承包人完全退出承包关系,由受让人取代承包人的地位。而在转包中,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仍旧是承包人。

 试题来源:[2017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宝典[免费下载]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单科辅导报名

 查看试题答案,请扫描二维码,立即获得本题库手机版

 快速联系通道 

 咨询电话:4000-525-585!

  5.2008年3月1日,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村里的3亩耕地30年。4月1日,刘某到县政府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登记,并且县政府于4月15日向刘某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2009年1月,因为刘某的儿子们都外出务工,刘某一人无力耕作该3亩土地,所以他与村西头的蒋某将土地进行了对换承包,但是双方并没有到相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4月,村委会重新进行改选,改选后的新的村委会主任决定重新分配土地,于是将刘某承包的土地收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8年3月1日设立  B.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8年4月1日设立

  C.刘某与蒋某对换承包地的行为无效  D.村委会可以给刘某补偿后收回刘某的土地

  【答案】A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为准的,不需要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刘某与蒋某将双方承包的土地进行对换,虽然没有向县人民政府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但是已经生效,只是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村委会无权收回刘某承包的土地,也不能够给刘某补偿而收回土地。

  6.林地的承包经营的期限最长可以为()。

  A.十五年  B.三十年  C.七十年  D.七十年以上

  【答案】D

  【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7.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承包地。

  A.可以调整  B.不得调整  C.可以适当调整  D.有权收回

  【答案】B

  【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8.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的承包方式不包括()。

  A.招标  B.拍卖  C.公开协商  D.划拨

  【答案】D

  【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9.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要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必须经()批准,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人民政府  C.村民委员会  D.居民委员会

  【答案】A

  【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10.在我国,按照法律的规定,允许调整的土地仅限于()。

  A.耕地和草地  B.耕地和林地  C.林地和草地  D.林地和牧地

  【答案】A

  【解析】在我国,关于承包土地的调整,仅限于耕地和草地。而且这种调整只限于个别农户,是对个别农户之问承包的土地进行小范围的调整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