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巩固练习题(6)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18
中11.
下列关于无名合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合同
B.无名合同不能与有名合同同时存在
C.无名合同应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进行处理
D.无名合同的行使还应该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和当事人的意思等
【答案】B
【解析】所谓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订立无名合同.对于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其次应该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规则以及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进行处理.
12.缔约过失责任是对( )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A.预期利益
B.信赖利益
C.固有利益
D.精神利益
【答案】B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对信赖利益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所谓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缔约人一方因信赖合同能够成立或有效而为履行该合同进行了必要的准备,并已经有费用的支出,但由于缔约对方的避错使合同不能成立或无效,由此所蒙受的经济上的不利益.预期利益与固有利益分别存在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中.
13.关于承诺的生效,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承诺的生效标志着合同的成立
B.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C.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承诺生效等同于合同生效
【答案】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可见,承诺的生效标志着合同的成立.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同时发生的,但是也存在着例外情形.
14.下列不属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的是( ).
A.说明性条款
B.质量条款
C.数量条款
D.价款条款
【答案】A
【解析】所谓要约的实质性内容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受要约人对上述内容加以变更,便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15.某电视广告中,该公司详细列明了产品的型号、数量以及联系方式等,并且表明了该公司可以提供货物的期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该广告属于要约
C.该广告的目的是为了宣传和推销某种商品或服务
D.该公司违反了我国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
【答案】B
【解析】发布商业广告是为了引诱广大不特定的客户向商家发出购买商品或要求提供服务的要约,所以一般的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但是,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16关于要约的生效问题,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B.要约自发出时生效
C.在对话要约场合,要约即时生效
D.要约一旦生效,便不可被撤回,但可以撤销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对话要约场合,要约即时生效.要约撤回只能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一旦生效,只能撤销,不得撤回.
17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的要约之后,很快又收到了"要约作废"的函件,但其忘记将"要约作废"的函件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 ).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答案】B
【解析】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有权撤销要约,题中乙公司的撤销要约的通知是在甲公司收到要约后作出承诺前做出的,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
18.甲向乙寄送了一封信件,要求以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现时所用的笔记本电脑,并声明:若乙在二十天之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接受要约.乙收到该信之后,不置可否.第三十天,甲登门,交给乙一万元,并要求乙交付电脑,但乙拒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并不属于要约
B.乙的行为属于承诺
C.乙应交付电脑
D.乙不必交付电脑
【答案】D
【解析】除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交易习惯外,单纯的沉默不构成承诺.甲的行为具备要约的条件,构成要约,只有经过乙的承诺之后合同才开始生效,本案中甲乙并没有约定沉默作为承诺的方式,也不存在此种习惯,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合同不成立.
19.承诺生效时,( ).
A.合同成立
B.合同生效
C.合同成立并生效
D.合同开始履行
【答案】A
【解析】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做出意味着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的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比如法律规定的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未经登记,合同虽然成立,但并不会生效.
20.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承诺必须完全接受要约的条件,而不得作出任何更改
B.承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话,构成新要约
C.在正常情况下,承诺应在要约期限之内到达要约人,否则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
D.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答案】A
【解析】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但可以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应在要约所确定的期限之内到达,才能发生效力;承诺的效力主要就在于使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