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

导航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相关法律(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01

  11、2007年1月5日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2007年1月10日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诉讼时效为()。

  A.2008年1月5日

  B.2008年1月10日

  C.2009年1月5日

  D.2009年1月10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四种特殊案件诉讼时效的掌握。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2、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物权可以分为()。

  A.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B.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C.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

  D.主物权和从物权

  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

  13、“买卖不破租赁”是指()。

  A.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不受到影响

  B.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C.租赁物交付前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D.租赁物交付前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答案:B

  解析:“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14、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A.自留山

  B.某中学的小汽车

  C.某大学的办公楼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不得抵押的财产。《担保法》第37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小汽车并非教育设施,可以抵押。

  15、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地上权

  答案:D

  解析: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和捕捞权等属于主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

  16、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合同的()。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解除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17、《担保法》第87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A.1

  B.2

  C.3

  D.5

  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87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18、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20吨钢材,并约定由乙公司将所购钢材运送到甲公司。后乙公司委托丙运输公司运送该货物。丙运输公司司机王某在运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未能将所运送货物按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因此遭受损失。据此,甲公司应当向()要求赔偿其损失。

  A.乙公司

  B.丙公司

  C.乙公司和丙公司

  D.王某

  答案:A

  解析: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9、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民事主体中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是()。

  A.个体工商户

  B.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C.个人合伙

  D.企业法人

  答案:B 的美女编辑们

  解析:我国《担保法》的规定,除了禁止作为保证人的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外,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0、在保证的方式中,下列关于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具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C.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具有先诉抗辩权,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答案:C

  解析: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