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习题及答案解析(1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26
中11.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3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4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3.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乙厂又复函:最低报价为3.8万元,如果在收到该报价一个月内没有复函即供货。一个月后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把设备发送给甲厂。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厂未在一个月内回复,其默视同意该价格,故合同成立
B.甲厂回函愿以3.5万元的价格购进该设备为新要约
C.乙厂的最后报价为要约,甲厂没有承诺的义务,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以撤销合同
E.乙厂3.8万元的复函要约失效
【答案】BCE
【解析】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的,表明受要约人并不完全赞同要约人的要约,同时也构成对要约人的新要约
12.下列(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A.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C.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D.有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E.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答案】ACE
【解析】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在下列几种场合出现:1.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1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 )情形,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不可抗力事件
C.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D.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过错
【答案】ACD
【解析】《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4.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包括( )。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
B.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
C.提供虚假情况的
D.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重要事实的
E.经过艰苦的谈判但最终未签订合同的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2、43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5.根据《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包括( )。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显失公平的合同
C.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D.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种:(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16.下列选项中,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甲某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B.甲某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不服
C.甲某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D.甲某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
E.直接针对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
【答案】ABCD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范围。ABCD四项分别符合该条第二项“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第一项“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第四项“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以及第十项“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情形,因此应选。
17.下列各项中,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公务员甲某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不服
B.公务员甲某对本单位将其调换工作岗位不服
C.甲某对公安机关就其与乙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服
D.甲某对工商机关对其作出的吊销许可证决定不服
E.行政机关普通的通知行为
【答案】ABCE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项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所规定的复议范围。
18.某高等院校学生钱某考试作弊,但学校一直未予除名,钱某在毕业时,学校不颁发毕业证书,钱某于是向市教育局申请复议,关于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正确有( )。
A.不予受理,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B.不予受理,因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
C.应当受理,因符合行政复议的条件
D.应当受理,因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E.应当受理,因为学校属于受委托的组织
【答案】CD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提起行政复议。第十五条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9.某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宋某经常参与。一日,宋某因参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处以10日的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宋某所在单位收到公安机关对宋某的裁决通知后,经研究作出了对宋某予以撤销其主任职务的处分决定。宋某不服,分别以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宋某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和本单位的撤职决定都可申请复议
B.宋某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和本单位的撤职决定都不能申请复议
C.宋某可以对公安机关的罚款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D.宋某无权对本单位给予他的撤职决定申请复议
E.宋某可以对公安机关的拘留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CDE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0.下列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
A.公安机关对李某的刑事拘留
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仲裁决定
C.监察机关对某局长的停职审查
D.审计机关对某企业违反财务纪律的审计结论
E.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答案】ABCD
【解析】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