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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15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26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协会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通告”可知,2016年辽宁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4月15日。     

  报名程序

  考生统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一)申请报名。考生应在2016年3月14日至4月15日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完整、清晰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学历证书原件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1.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2.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证书;持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另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并录入编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分别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网上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反馈审核意见。考生可实时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名资格不予通过,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2.报名材料缺失或无法辨识的;3.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4.持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未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5.填报信息或材料不实的。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4月22日前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三)网上缴费。考生应于4月29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按每科次110元人民币缴纳考试费。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除个人联系方式外,所报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修改,弃考不予退费。

  免试条件与申请程序

  (一)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已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的“免试申请”中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电子图片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考生自主选择报考科目种类和数目,按全国统一时间进行考试:

  6月18日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 09:00-11:3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4:30-17:00

  6月19日 地籍调查      09:00-11: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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