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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精华考点:行政补偿的范围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22

  行政补偿的范围

  一、财产性利益补偿

  财产性利益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征用或限制私人的财产性利益,对其损失给予的补偿。

  财产性利益补偿,是行政补偿的典型形态和源头,具体而言,其范围包括:

  1.财产性利益征收征用补偿

  即行政机关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取得私人财产利益所有权或使用权而给予的补偿。如土地等不动产的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补偿、企业征用补偿、移民补偿、专利征收补偿、取消相对人公法上地位(如废止许可证)的补偿等。

  2.财产性利益限制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并不取得私人财产性利益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是基于公共目的限制私人财产性权利的行使,也需给予补偿。如基于生态保护的需要限制私人采伐权、捕捞权、狩猎权的行使,或者基于文物保护的需要限制私人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或者基于应对自然灾害的需要对居民生产、生活的限制,乃至于因变更许可证而限缩被许可行为范围所造成的损失,都属于现实私人财产性利益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行政补偿。

  3.公务行为附随效果损失补偿

  即行政机关的公务行为并不以取得或限制私人财产性利益为目的,但在客观后果上却造成了私人财产性利益所损失,此时也应给予补偿。例如,基于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而划定保护区,导致保护区内的动物损害附近农作物甚至伤人;又如,由于修建公用设施而给周边的生活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等等。此类损失,也在行政补偿的范围之内。

  二、人身性利益补偿

  但实际上,通过公民牺牲人身利益而满足公共利益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我们认为,公民人身性利益的牺牲补偿应当得到承认,但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如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长时间的自由权不得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剥夺或限制,而其他人身性利益如劳动自由、短时间的人身自由等可以受到适当限制。但这也并非绝对,在极个别情况下存在例外。例如,为了公共卫生的需要,政府要求公民必须接种某种疫苗,否则可能引发大规模疫病。但该疫苗的接种可能造成十万分之一人群健康受到损失或者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因接种疫苗而致死、致残、致病者便应视为基于公共利益而牺牲了人身性利益,国家应当给予补偿。

  无因管理损失补偿是指私人在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而实施管理行为而受到损失(包括财产利益损失和人身利益损失)所应当获得的补偿。例如,公民在突发公共危机中参加应急救援,公民协助警察抓捕歹徒等。由于这些无因管理行为致使私人权益遭受损失的,属于特别牺牲,应当给予补偿。

  例题:财产性利益补偿,是行政补偿的典型形态和源头,具体而言,其范围包括( )。

  A.财产性利益征收征用补偿

  B.财产性利益限制补偿

  C.公务行为附随效果损失补偿

  D.人身性利益补偿

  E.无因管理损失补偿

  答案:ABC

  解析:财产性利益补偿,是行政补偿的典型形态和源头,具体而言,其范围包括:

  1.财产性利益征收征用补偿。

  2.财产性利益限制补偿。

  3.公务行为附随效果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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