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标准60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31
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6〕323号),201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确定为60分。详情如下:
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100分 |
60分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地籍调查 |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证书发放
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领证须知:
1、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考生往返奔波,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费用由考评中心支付),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不需到现场提交制证照片。
单科合格的考生,不发放单科合格证书。
2、由于个别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格式,影响冲印效果,不能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市人才考评中心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更换照片。请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更换照片。
成绩认定及延续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在2014年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
参考资料>>>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查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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