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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7名

来源 :云南人事考试网 2020-05-18

  为加强普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2020年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7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普洱市中医医院:2人,专业要求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二)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1人,专业要求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三)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专业要求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四)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1人,专业要求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2. 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博士研究生);

  3.2020年5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4. 2020年5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5.2015-2019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6. 现役军人;

  7. 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所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1)非2020年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普通招生计划岗位必须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规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

  (2)2020年毕业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规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复核,如毕业后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 邮箱报名提供材料

  (1)非2020年毕业生提交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普通招生计划岗位必须提供)扫描件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2)2020年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复核,如毕业后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应聘人员统一将以上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电子邮箱。

  (二)报名时间、地点、邮箱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29日上午8:00—下午17:30

  1. 普洱市中医医院

  地点:普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思茅区茶城大道13号)

  邮箱:694404666@qq.com

  2.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

  邮箱:Peseyrsk@163.com

  3.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点: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11号)

  邮箱:smcdc_bgs@163.com

  4.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

  地点: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23号农垦局二楼办公室)

  邮箱:pesmys1970@163.com

  (三)资格审核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如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确定是否进行面试。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后,由各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四、公开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经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二)面试方式

  专业知识测试(现场面试)。

  (三)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应变与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组织单位按照保密和优质等有关规定,组织准备面试题目,提供面试使用。面试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评委向考生提问3-5道题目,考生逐一回答问题至全部结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内,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评分。

  (四)评委组成

  根据面试工作需要设置面试评委组,每个评委组7人(设主评委1人,其他评委6人);评委抽调市卫健系统内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业务水平高、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

  (五)面试成绩计算

  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人员的,则按规定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

  (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资料:评委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有关资料,必须收集整理,留存归档;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五、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按规定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六、考察和体检

  签订协议人员按规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人学籍档案原件和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各用人单位及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无异议的进入体检,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2020年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

  (四)其他要求

  1.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一、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参与资格审核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考核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附件:1.2020年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2.2020年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附件1:2020年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简章.xls

  附件【附件2:2020年普洱市直医院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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