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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2020年上半年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24名

来源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20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青川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青委办〔2017〕14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24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位,名额为24名(详情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包括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2.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6.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人员登录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青川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 654056087@ qq.com邮箱。

  其中,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2020年7月1日至7月10日,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送邀请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公开考核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通过网络面试等方式进行公开考核,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招聘)。

  (四)考察

  根据公开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用人单位通过集体研究认定考察对象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

  考察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岗位调剂

  对在报名、资格审查、公开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意愿,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并参加公开考核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依次调剂。

  (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招聘)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广元市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和《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双方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2万元。

  四、主要政策待遇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青川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青委办〔2017〕147号)规定,引进(招聘)人员政策待遇主要有:

  (一)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县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经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在青川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助,期限10年。

  (二)对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B类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中共青川县委、青川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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