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乐山市人事考试网 2017-05-02
中2017年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计划的通知》(犍编发〔2016〕58号)规定,现就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符合《2017年乐山市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考核招聘岗位条件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应聘人员必须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4)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2017年乐山市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8日下午5:00。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犍为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犍为县人社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会及时返回至报考人员邮箱。
报名邮箱:337806772@qq.com 。
(二)面试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已合格的人员将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将在犍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wei.gov.cn/ )上另行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见犍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wei.gov.cn/ )。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结果为不合格、暂不作结论人员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犍为县人社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当场复检的除外)。
(五)签订就业协议
2017年毕业的应届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察
由犍为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犍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we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流(调)动。
五、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4221259(犍为县纪委);
0833-4251335(犍为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833-4251503(犍为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后要时常关注服务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此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其余的公告均在犍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犍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wei.gov.cn/ )
附件:
1.2017年乐山市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3.2017年乐山市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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