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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乐山市人事考试网 2017-04-25

  2017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和乐山市人社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考核招聘5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7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的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 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2017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持有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应聘者只能报考执业地点所在乡镇卫生院。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2017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峨眉山市教育局、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

  1.《峨眉山市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附件2),请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报考要求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及电话:

  峨眉山市教育局:王群英 0833-5520584、5567953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朱建宏 0833-5548673

  报名地点:

  报考教育系统职位的在峨眉山市教育局(峨眉山市白龙北路112号);

  报考卫生系统职位的在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峨眉山市杨柳街42号)。

  四、考核

  教育系统职位采取上微型课的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其余职位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em-rc.com/ )上另行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em-rc.com/)上公布,并由组织、人社及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照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交到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考察及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在本环节出现空额的,按照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2.考察合格人员,将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em-rc.com)上公示7日。公示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七、监督与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3-5522297

  咨询电话: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528066

  峨眉山市教育局:0833-5520584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3-5548673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眉山市教育局、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峨眉山市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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