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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阳泉人事考试中心 2017-09-16

  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隶属于阳泉市国土资源局的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籍档案和利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公开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个人补缴土地出让金收取以及全市住房二级市场的买卖、赠与、划拨、转让、转让、分割、合并、抵押、租赁等交易监管,中心运行经费于2017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25日至1999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同一岗位不同学历间的专业要求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形成衔接、对应关系。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 年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按招聘岗位总数的12%选取1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的专门岗位进行招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本次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包含政府购买基层岗位人员。

  二、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www.kszx.yq.gov.cn/(阳泉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9:00—9月28日17: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9月25日9:00至2017年9月28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单色背景,jpg格式,20KB以下,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必须能够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1-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7年9月28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9月28日17:00至9月29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核减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对招聘的紧缺专业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1:1进入面试)。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7年10月10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9月26日9:00至9月30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7年10月24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招聘名额3:1的比例(2:1开考的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对参加面试的入围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到场并提供: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入围人员均应提供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阳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情况及档案存放情况等)。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招聘办法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9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30—16:30 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拟聘用人员名单。因部分人员放弃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且本人申请复检的,须在另一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方案由市国土局制定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市国土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办理录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国土局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对录(聘)的所有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五、工作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事,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凡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市国土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

  招聘监督电话:0353-2296283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公告由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其它补充规定,由招聘领导组届时制定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在相关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0353-2054600

  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7年9月15日

  附件:

  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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