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时间
来源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 2019-09-30
中关于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及面试事宜的通知
根据《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统一在锡林浩特市进行,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1.报考锡林郭勒盟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岗位的考生于2019年10月14日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锡林郭勒监委留置服务保障中心岗位的考生于2019年10月15日进行资格复审。
3、如若出现递补名额,递补人员于2019年10月18日进行资格复审。
地点:盟党政大楼906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新区)。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有关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如下证件或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资格。
特别说明:为了提高审核效率,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前,须将资料按如下要求整理成A、B两类。
A类材料(原件类材料,按如下顺序整理)
1.身份证原件;
2.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4.其他所需原件(按简章及岗位要求准备)。
B类材料(留存类材料,所有复印件要求A4纸打印,并按如下顺序装订,黑白彩色均可,此类材料审核后交由审核人员留存)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简章及岗位要求准备)。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时间:2019年11月9日
地点:锡林浩特市
其他详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有关要求
1.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其他岗位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明确面试答题语种,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更改),面试时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得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 《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现场发放,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入场,未携带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