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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吉林蛟河市软环境监督员监测点招募公告

来源 :蛟河市人民政府 2020-06-28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软环境监督工作的持续改善,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作用。按照《吉林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4号)要求,经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软环境监督员、软环境监测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监督员报名条件

  1.关心蛟河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志愿参加软环境监督工作。

  2.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是非分明、遵纪守法。

  3.熟悉了解社会管理、经济运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软环境建设制度要求,愿意和敢于监督,主动提出意见建议。

  (二)监测点报名条件

  1.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社会诚信度高、生产经营状况好、持续发展潜力大。

  2.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二、招募程序

  1.申请报名。申请方式采取书面申请自荐形式,申请软环境监督员填写《蛟河市软环境监督员申请表》(附件1),申请监测点填写《蛟河市软环境监测点申请表》(附件2)。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同时申请软环境监督员和软环境监测点。申请人(单位)请将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rhj67250284@163.com),申请日期截止为7月3日。

  2.考察审核。市软环境办将组织人员通过咨询、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审查,经研究决定招募人员和单位名单将在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聘任管理。监督员聘任后,由省软环境办统一备案,统一核发吉林省软环境监督员(电子)证。监测点由市软环境办统一发放软环境监测点牌匾。监督员、监测点聘期均为两年,到期后视具体情况进行续聘。

  三、工作职责

  (一)监督员职责

  1.对全市软环境建设相关的各级机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司法执法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2.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

  3.收集、反映企业和群众对软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定期提交软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参加软环境办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监测点职责

  1.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情况实时监督监测。对发生在监测点的依法、规范、高效的行政行为给予支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反映。

  2.对重大投资项目注册、立项、落地全过程实时监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审批效率、政策落实、监管执法、税费收缴、纪律作风等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

  3.建立监测台账,如实记录监测情况,如实反映软环境真实状况。采用文字记录、音像实录、网络传输等方式向本级软环境办提供监测信息。

  4.监测点企业需指定2名信息员,具体工作见监测点信息员职责。

  (三)监测点信息员职责

  1.对所在企业所遇检查、收费(税)、处罚等情况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并留存文书资料。

  2.对所在企业所有行政审批情况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并留存文书资料。

  3.对所在企业相关的利好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测监督,适时反映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4.对所在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所涉所有审批、检查、收费、验收、处罚等各种文件、资料、单据的复印件,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成册,绘制项目流程图。

  5.建立监测台账,将上述各种情况及意见建议记录在案,全面真实反映监测点软环境状况。

  点击下载>>>

  1.蛟河市软环境监督员申请表.xlsx

  2.蛟河市软环境监测点申请表.xlsx

  蛟河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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