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合同制法官助理招聘通知
来源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8-07-12
中根据工作需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6人。具体岗位信息见下表: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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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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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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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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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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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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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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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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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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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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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可不限专业,且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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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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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法院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4.专业设置参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网上缴费人数为最终网上报名人数。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10:00至7月27日12:00。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比例不足时,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50元/人。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7月31日10:00至于8月4日9:00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其中,法律基础知识部分分值占比50%。
依照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面试。
后续事项请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nc.gov.cn/)或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 )、南昌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众号:ncrc78)。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后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见公告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开招聘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后续环节。
本次招聘考试收费标准:面试费50元/人。
(四)面试及成绩合成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8分钟。
3.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笔试分数、面试分数、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全体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因工作实际需要,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特殊原因需延迟体检的,须于统一体检前得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放弃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网、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八)培训
对拟聘用的合同制法官助理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人。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约7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3.单位提供工作餐,出差补助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 0791-88162983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86691206、87701921
监督、举报电话 0791-88379113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本公告由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