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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3人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04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助理(3人)

  岗位要求:

  1.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 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0日后出生);

  3. 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每分钟录入不少于100字,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 熟悉民商事实体及程序法律;

  5. 诚实、正直,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感;

  6.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执行力强;

  7.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能够承受压力。

  待遇薪资:

  1. 底薪**元。

  2.缴纳五险一金。

  3.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报名要求:

  招聘电话:84721676

  简历投递邮箱:

  登录我委官网(http://ac.nanjing.gov.cn/zczx/gzdt/)公告栏目下载附件《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将电子版简历(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联系方式)及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发送到招聘邮箱ac_nanjing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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