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永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29
中因工作需要,永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招聘辅警110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30名。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劳务派遣至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大面积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限永州市常住户籍人员;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7.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8.同等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含两轮摩托车)并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8. 不得报名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⒈报名及资格审查:2018年1月26日至30日,每天8:00-17:30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武警永州市支队对面)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2、笔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基础知识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时间初定于1月31日9:00-10:30(以具体通知时间地点为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再根据需要适当放宽。
3、体能测评:时间初定于2月1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以及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长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
4.面试:时间初定于2月2日(以具体通知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届时按临时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5.体检:时间初定于2月5日(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根据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招考计划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国家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拟招聘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培训程序。
7.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2000元,不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8.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永州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9.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约为3308元。上述工资待遇标准包含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和个人应缴纳的各类保险,以及月执勤绩效奖金500元,执勤绩效奖金按出勤考核绩效发放,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3.配合相关部门执行加班任务的,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班考核情况发放加班补贴。
4.市公安局为招聘人员在聘期间提供免费食宿。
联系人: 邱警官(18874665508) 吴警官(15226369510)
咨询电话:0746-8362220
永州市公安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