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

导航

娄底市广播电视台2017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31

  娄底市广播电视台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的规定,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编辑记者岗位3名,播音主持2名,电视编导、电视技术、市场营销各1名。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及专业要求 年  龄 其他要求
编辑
记者
3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5周岁以下
(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有三年以上媒体工作经历,取得新闻记者证或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
播音
主持
2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有播音主持专业。 35周岁以下
(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有三年以上媒体工作经历,五官端正,普通话一级乙等(含)以上;取得播音员主持人证或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
电视
编导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有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美术学专业。 35周岁以下
(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有三年以上媒体工作经历,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党和国家宣传政策法规,能在广播电视系统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方面的工作。
电视
技术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有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专业 35周岁以下
(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有三年以上媒体工作经历,掌握制作技术、非线性编辑技术,熟练掌握场面、镜头、光色、音响调度。
市场
营销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有市场营销、广告学、工商企业管理、市场管理、广告策划与营销专业 35周岁以下
(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有三年以上媒体工作经历。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报考条件;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遵守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统一到娄底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乐坪东街65号原老交通局院内203房)报名,先领取《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我台人力资源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网上毕业证查询),报名截止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3、开考人数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4、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网上查询单、两张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媒体从业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工作经历年限至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另外,有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方能报考。

  5、领取准考证的要求: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到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领取,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与写作,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该比例按1:1比例参加面试的特殊岗位,须经市人社局批准。按1:1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内容:所有专业面试均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为7人(不设单位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生的合成成绩除播音主持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 %的比例合成外,其它岗位均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的折算和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合成成绩相同的,播音主持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余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医院由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和市人社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选定。各招聘岗位的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每个岗位限递补1次),体检合格后为考核对象,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综合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得超过1次。考核的重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为不合格对象。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概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市广播电视台按考核合格对象确定拟聘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名单须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放弃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及时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加强保密观念,建立健全招聘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面试、体检以及考核等各环节的公平公正。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要加大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所需岗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进行招聘的,其招聘结果无效并责令清退所招聘人员,对违反招考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以清退。对参考人员在考试当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执行。

  (三)公开招聘中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娄底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10月30日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