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13
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西塞山区事业单位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个岗位、42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西塞山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详见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gov.cn/)进行。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aishan.gov.cn/)查询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288343;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484737,0714-6288343;
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4日9∶00至4月23日17∶00。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14日9∶00至4月24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笔试当日携带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8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和户口本(提供原件,交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民政部门2018年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27日9∶00至5月6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四、考试办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统一命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每个类别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表》中“考试类别”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5月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20-12:2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能力测试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主管部门核准)。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内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需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服务证明(期满合格证)、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8日携准考证到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窗口予以现场确认。“三项目”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4、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可登陆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缺岗情况拟定人员分配建议,报西塞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认定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报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
六、其他
本公告由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484737。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0714-316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