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公开招录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14
中为充实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录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共计40人,用工岗位详见《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劳务派遣工招录岗位计划表》。经招录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和熟悉相关专业工作。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
3、工作服务年限至少2年;
4、报考人员报考岗位应选择对应的专业。
5、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报考。
四、招录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采取公开选拔方式。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选用。为保证选用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选用工作委托专业招聘机构组织实施,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均在石家庄市。
(一)公告与报名
本次选用劳务派遣工,采取网上公告与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2日至15日16:00,过期不再受理。报名网址:河北启航招聘考试网(http://bm.hbqhlw.com)。参加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用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真实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注册,设置“用户名、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二)初审与缴费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12月15日登陆河北启航招聘考试网(http://bm.hbqhlw.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100元。缴费时间:12月15日0:00-18:00,过期不予受理。
(三)笔试
如期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请于12月16日登陆河北启航招聘考试网(http://bm.hbqhl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根据选用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于12月18日登陆河北启航招聘考试网(http://bm.hbqhlw.com)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复审具体工作时间: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资格复审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复审时,需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必须含二维码;
6、报考司机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相关原件在现场审核一致后即刻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恕不退还。
未能按时提交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于12月20日登陆河北启航招聘考试网(http://bm.hbqhlw.com)查询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者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12月21日,具体地点、要求、分组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通过面试的人员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果12月22日通过河北启航招聘考试网(http://bm.hbqhlw.com)公布,面试期间将实行考场封闭和通讯管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时请提交个人征信报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
(七)决定与使用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河北启航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qhlw.com)公告。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以劳务派遣方式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评定合格后,予以转正。
(八)工资及福利待遇
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950元(含绩效),缴纳五险。
五、其他事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请报考者在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报考者应聘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启航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qhlw.com)及河北启航招聘考试网(http://bm.hbqhlw.com)、启航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工作咨询电话:0311-83555128。
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