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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岸开发区东埔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2019-10-25

北岸开发区东埔镇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岸开发区东埔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1

  司法协理员 1名;

  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电脑操作熟练;

  2.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须于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4.工资待遇: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5.工作要求: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胜任工作的给予解聘。

  二、岗位2

  代理会计 1名;

  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电脑操作熟练;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专业,有会计证者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须于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4.待遇面谈;

  5.工作要求: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胜任工作的给予解聘。

  三、岗位3

  相关工作人员 6名;

  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电脑操作熟练;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须于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4.工资待遇: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享受每月300元的满勤奖,一年发放一次;在续聘情况下,每增加一年工龄,每月基础工资增加50元,从次年开始,逐年增加。

  5.工作要求: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胜任工作的给予解聘。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选。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请将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所需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招聘结束后资料不退回)。

  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1日。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东埔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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