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石狮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来源 :石狮市人才网 2017-09-10
中为引进先进管理理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为国企发展服务,经石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委筹备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9名,其中石狮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名、福建石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名、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名、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17年石狮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附件3)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16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发送到相应职位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
(1)报名石狮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职位的,将邮件发到:249860563@qq.com;
(2)报名福建石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位的,将邮件发到:595075903@qq.com;
(3)报名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位的,将邮件发到:sssctjt@163.com;
(4)报名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位的,将邮件发到:404234313@qq.com。
报名成功后,审核人员将回复邮件确认。
3、咨询电话:
石狮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595-83135698(颜先生);
福建石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595-83139698(杨先生、刘先生);
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595-68870818(许先生、黄女士);
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595-82225525(林先生、汤女士)。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近期1寸或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
(5)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任职资格证书;
(6)职称证书;
(7)工作经历证明:本人与工作所在单位签署的正式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或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有要求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经验的,须所在单位开具的专业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8)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并按“应聘公司+职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各招聘公司的报名邮箱。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职位。
(2)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9月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5、领取准考证方式:报名成功后,考务人员将在考试前7天以上将电子版《准考证》发到考生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考生自行打印。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录用,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4、考试成绩排序
考试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3)随军家属;(4)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5)岗位要求约定的事项。
5、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石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六、确定聘用人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狮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此次考试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从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七、工作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为石狮市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工作待遇按所在企业的薪酬福利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于考试结束一周内与招考企业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依序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88720367。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1、2017年石狮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7年石狮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
4、石狮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介;
5、福建石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6、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7、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石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