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养老金改革事业单位涨5.5%企业涨5.66%
来源 :泉州日报 2016-09-07
中2016年泉州养老金改革事业单位涨5.5% 企业涨5.66%
泉州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及福建省规定的政策执行并结合泉州市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而进行。
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地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按本人2015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
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适当倾斜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
2015年 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如果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200元,则补齐至2200元,然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泉州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泉州市府东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幢南侧八、九层
公开电话:0595-2211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