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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安徽退休养养老金企业和事业单位涨65元

来源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09-07

2016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安徽退休养养老金企业和事业单位涨65元

  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并且结合广西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而进行的进行。

  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要求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6年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挂钩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见角进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5%(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

  公开电话:0551-265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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