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博望区事业单位招聘24人
来源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 2020-06-10
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0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24名,各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2020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2020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附件2);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4年6月1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和签约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五、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9:00至6月23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2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26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7月2日至6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可于7月21日至24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市区和当涂县。具体见《准考证》。
六、统一笔试
2020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采取“公共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安徽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并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www.masbwq.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以上人员排名情况。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专业测试方案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适时公布。
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上述人员于2020年7月24日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鉴定表)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湖南东路900号市人社局5楼506室,联系电话:0555-2366833 )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七、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博望区人社局会同博望区卫健委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合成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含加分)成绩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博望区人社局会同博望区卫健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