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医大二附院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职能部门招聘信息
来源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8-05-28
中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职能部门应届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学制为5年制或4年制)或硕士生(本科学制为5年制或4年制);
4、年龄要求: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硕士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专科生不超过22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英语要求:
硕士生要求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本科生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2018年7月前需获得所需学历层次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序号 科室岗位
代码需求
学历 需求专业 需求
人数 备注
1检验科201801本科 医学检验技术4
2检验科201802硕士 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所学专业为本专业或临床类专业)1
3输血科201803本科 医学检验技术1
4输血科201804硕士 临床检验诊断学、输血医学
(本科所学专业为本专业或临床类专业)
1
5 康复医学科201805专科、本科专科:康复治疗技术
本科:康复治疗学 2治疗师
6党委工作部/办公室201806硕士 中国语言文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本科所学专业对口)1
7人力资源部 201807本科、硕士本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硕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本科所学专业对口) 1
8门诊部201808硕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本科所学专业对口)1
9总务部201809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
10总务部201810本科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1
专业目录参考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各学位授予单位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专业目录
三、岗位待遇
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6月4日和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678号)
3、报名和资格审核要求:报名时需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4、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3-7项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材料原件核验后退还,医院留存复印件(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装订):
① 招聘报名表(见附表1)
② 知情承诺书(见附表2)
③ 本人有效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④ 所有高校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⑤ 学校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硕士生要求注明所学专业方向及导师)
⑥ 学生证
⑦ 英语水平证书
⑧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5、咨询电话:0551-63869627 人力资源部(因部门工作需要,建议咨询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6:00-17:30)。
五、专业测试方案
(一)专业测试方式
201801—201804岗位、201806—201810岗位包括笔试和面试,201805岗位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测试,当日未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办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内容(考试内容:201801—201804岗位考检验学综合,201805岗位考康复治疗学综合,201806—201810考行政管理综合)。
(三)技能考试办法(201805岗位(康复医学科治疗师))
1、技能考试满分100分,考核康复治疗师岗位相关实践技能操作。
2、技能考试入围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需求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按此比例末位如有1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入围技能考试人员一并入围面试)。
(四)面试办法
1、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入围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201801—201804岗位按岗位需求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01806—201810岗位按岗位需求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此比例末位如有1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201805岗位入围技能考试考生一并入围面试。
(五)综合成绩合成
201801—201804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01805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技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技能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201806—201810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拟录取办法
1、根据岗位需求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2、各岗位拟录取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如有1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录取人选。
3、如岗位需求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入围面试比例的,与考生签订知情承诺书,履行告知义务后继续招考,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录取。
六、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考察与体检: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一周。
附件1:招聘报名表
附件2:知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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