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山市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 :黄山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16-04-19
中2016年黄山市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6年徽州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所属事业单位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此次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人员6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16年4月15日起同时在中国徽州网(http://www.ahhz.gov.cn/ )、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hz.gov.cn:86/qz021/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http://www.hzland.gov.cn/ )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考务等其它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发布,请考生登陆网站查询、查阅。
三、招聘条件
详见《2016年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报名后至4月29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30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4月30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共90元)。应聘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6年5月5日至5月6日期间,到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办理减免笔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徽州区文峰路35号)。办理减免手续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30日16:00—17: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此次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
上午 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 《申论》
笔试地点:徽州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为零或缺考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于2016年5月11日9︰00至5月13日17︰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注:在编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0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3583744)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及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项。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②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报考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不动产登记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国土、房屋、林业、农业等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证明原件;持有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之一的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二)有关事项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相关信息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合成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公布。
九、考察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2、体检工作由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察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此次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须同时签订最低五年的服务年限协议。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徽州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3583744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83229 徽州区监察局
以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2016年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xls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徽州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