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考试网·阅读新闻
软件水平 > 中级资格 >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文章内容

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数据库系统工程师重要知识点(13)

2016-1-6编辑:guomu
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受保护的软件产品应“独立创作、可被感知、逻辑合理”。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合法受保护的对象为“程序和文档”,著作权法不保护软件开发使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算方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有2类,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署名权)。

    财产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使用权、复制权、修改权、发行权、翻译权、注释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1)职务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2)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3)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4)接受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        --3,4两条中都是先依据合同或协议来确认著作权归属,如未明确归定则著作权属于实                    际的开发者。
    5)主体变更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6)权利转让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7)司法、判决引起的软件著作权归属问题;

    8)保护期满权利丧失。
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数据库系统工程师重要知识点(12)
咨询热线:4000-525-585(免长途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