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考点习题:上市公司收购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19
中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中级)
【例题·单项选择题】
投资者通过协议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采用要约收购方式。该比例是:
A.5%
B.10%
C.30%
D.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投资者通过协议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采用要约收购方式。
【例题·单项选择题】
在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方式下,收购人在依照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A.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B.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例题·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承诺的先后顺序收购
E.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B: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选项D: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时,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例题·综合分析题】(2014中)
2013年3月,甲、乙、丙、丁发起设立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四人拟定了公司章程,其中关于出资方式的内容为:甲以现金300万元出资;乙以价值280万元的房产出资;丙以劳务和200万元货币出资;丁以价值300万元的专利技术出资。因章程中有不合法之处,2013年4月,四人修改了公司章程。随后,A公司成立。2014年1月,A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计划审议通过下列事项:更换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设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修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2014年3月,A公司在商品展销会上展销其价值95万元的新设备。因工作人员疏忽,设备价格被错误标为59万元。B公司以59万元的单价订购了10台设备。为结清货款,B公司向A公司签发了一张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其记载事项有:出票日期为2014年3月3日,收款人为A公司,付款人为C公司,金额为590万元,付款地为C公司住所地,B公司在汇票上签章。A公司随后将该汇票通过背书方式转让给债权人D公司,D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E公司。2014年3月28日,E公司请求C公司付款,遭拒。于是,E公司打算行使追索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1)A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出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丁以价值300万元的专利技术出资
B.乙以价值280万元的房产出资
C.甲以现金300万元出资
D.丙以劳务出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设立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
2)A公司董事会计划审议通过的下列事项中,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有:
A.更换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B.设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C.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D.修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更换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属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3)A公司按照59万元的错误标价向B公司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
A.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B.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C.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D.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4)B公司签发的商业汇票所记载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A.付款地为C公司住所地
B.出票人B公司的签章
C.收款人为A公司
D.金额为590万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付款地为相对应记载事项,若未记载,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5)若E公司行使追索权,可以追索的对象有:
A.A公司
B.B公司
C.C公司
D.D公司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对其中任何一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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