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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事考试网2018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天津人事考试网 2018-06-06

关于2018年度我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8]1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1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10月21日上午9:00至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0月21日下午14:00至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10月21日上午9:00至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0月21日下午14:00至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8年6月20日9:00开始至6月29日16:00结束。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请考生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进行报名。

  三、考生报考资格

  (一)报考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审计局关于转发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津人专[2003]7号)文件精神,报考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为: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报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审计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津人专[2002]41号)文件精神,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审计署、人事部备案。

  四、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

  请考生于2018年7月2日至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报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应携带已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由市审计局负责,审核及缴费程序为:

  (一)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申报表》、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申报表》由工作人员留存。

  (二)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缴费采取网络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8年7月2日9:00至5日16:00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津发改价费[2017]402号文件精神,初级和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42元(两科共84元);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18年7月9日至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9:00开始至10月20日24:00结束。

  六、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2个科目。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级别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

  2、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3、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进入“考试公告”栏对相关内容进行查询,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4、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单位及电话:

  天津市审计局人事处 23251548转8703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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