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05-29
中关于做好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0〕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10月11日 上午09:00 - 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 - 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
10月11日 上午 09:00 - 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14:00 - 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名参加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2020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方可报名。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审计机关公务员报名资格。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及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审人发〔2009〕2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审计机关公务员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和要求,公务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六)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等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中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规定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年底。
(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凡符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20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人员须通过“审计考试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包括:阅读并签订告知承诺书、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及报考材料图片、照片审核、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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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照片时,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审计师报名上传电子照片要求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二)诚信报考须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资格审核部门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携带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审核过程中,对于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无法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是工作(资格)年限不够不得提前报名参考,否则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凡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名时,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界面,选择报考省份为“辽宁省”。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单位”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报考地市选择单位所在市为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阅读报考须知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版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后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单位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依据报考人员网上填写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材料不全或存疑的,以及附件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或补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电子版材料作为长期档案,由报名网站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03年以来在辽宁考区报名审核通过且在审计署网站有档案信息的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以老考生身份登录后,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上传成功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包含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的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凡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的,责任自负。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请报考人员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JPG格式图片,请勿使用修图软件修改),在报名填表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报名网站,如有特殊情况请到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点详见附件)。
(1)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2002年1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
(2)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在2020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仅限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若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应届毕业证明的,需写承诺书并于考试当天携带毕业证或应届毕业证明和承诺书至考点接受核查。
(3)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资格证书(仅限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
(五)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6月2日9:00-6月15日24:00 |
网上报名 |
登录“审计考试管理平台”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
6月2日-6月16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
资格审查 照片审核 |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中有关要求办理。 |
6月2日9:00-6月17日24:00 |
网上缴费 |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中网上支付缴费流程。 |
9月27日9:00-30日、10月9日-11日24:00 |
下载打印 准考证 |
缴费考生登录审计署门户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
四、考场设置
2020年度审计专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市)设置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为62元/科,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初、中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答题卡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三)高级考试为主观性试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四)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八、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录“审计考试管理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审计考试管理软件进行管理。
十、考试大纲
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在“审计考试管理平台”发布。
十一、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考务相关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兼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二)我省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
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5月14日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考区 |
资格审查单位 |
办 公 地 址 |
咨询电话 |
沈 阳 |
沈阳市考试院 |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沈阳考区的考生如需要收据邮寄,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办理,办理时间为报名结束后一周内,逾期不予受理。 |
024-22866188 (考试报名) |
024-25259225 (收据邮寄) | |||
大 连 |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部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
0411-84618283 |
鞍 山 |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 |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抚 顺 |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及鉴定服务部 |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599 |
本 溪 |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 |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19号 |
024-42811006 |
丹 东 |
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 |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2768 |
锦 州 |
锦州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5段恒升现代城13甲 |
0416-2118792 |
营 口 |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
0417-2988605 |
阜 新 |
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 |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 侧楼三楼 |
0418-2680093 |
辽 阳 |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79号 |
0419-4225966 |
盘 锦 |
盘锦市医保中心228房间(原盘锦市人社局) |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
0427-2826034 |
铁 岭 |
铁岭市人事考试中心 |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108 |
024-74830136 |
朝 阳 |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朝阳市劳动大厦16楼1610室 |
0421-2653199 |
葫芦岛 |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二楼 |
04296660762 04296660763 |
省 直 |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B0102 |
024-12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