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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事考试院2018年审计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6-12

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审计署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8〕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审计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1日(周日)。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5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 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2. 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二)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报名与审核

  (一)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25日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6月25日—26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6月12日—6月28日

  省直单位所属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从2018年报名开始,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三)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备审材料(报名表除外)。各市要做好此类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

  (四)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五)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审计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10月15日至10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施。高级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的规定实施。

  (二)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办发〔2000〕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1号)的规定实施。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免费下载。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高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以上参考用书由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可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直接征订购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 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收费60元;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采取刷身份证领取实名发票的方式,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原件至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东大街288号)领取发票,代领者需要分别带齐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发票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31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区的考生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附件:1.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301425、6510968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215号人社局大院3号楼3楼305),联系电话:52805330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三楼),联系电话: 58697730、58679060

  昆山市:昆山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昆山市西街21号),联系电话:57518795,57590483

  吴江区: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二楼服务大厅43-44窗口(吴江区开平路300号),联系电话:63950605

  太仓市:太仓市人社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太仓市柳州路38号北楼305),联系电话:5354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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